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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青島市居民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核對辦法》的通知
〔青政辦發(fā)〔2014〕18號,QDCR-2014-002011,2014年9月19日發(fā)布,根據(jù)《關于公布現(xiàn)行有效的市政府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(青政發(fā)〔2016〕40號的規(guī)定,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9月30日〕.
(正文內容詳見附件)青政辦發(fā)[2014]18號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