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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局:
林青委員提出的“關于解決在青青年人才住房困難問題的提案”收悉。經認真辦理,現答復如下:
我市于2023年8月14日修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,加大租房支持力度,為青年人租房提取提供了更多便利。新政策實施后,在青島無房且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,可以選擇通過線上渠道零材料每人每月提取1400元,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和發(fā)票的按實際房租提取公積金,夫妻雙方月提取限額不超過3000元;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或租賃型人才住房的,可以提供租賃合同及租金繳納憑證,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公積金;另外,35周歲以下的青年人也可以選擇通過線上渠道零材料,按月全額提取本人公積金月繳存額用于支付房租。為進一步緩解租房資金壓力,我市在國內創(chuàng)新推出了“住房公積金支付”房租新模式,租賃企業(yè)備案后,承租職工可實時劃轉公積金支付房租,無需動用自有資金先行墊付租金。
對于林青委員提出的關于“憑借房租租賃合同,可申請?zhí)崛」e金繳納,或由公積金賬戶直接劃轉”的建議,我市現行租房提取公積金政策及服務均已完全實現。
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4年3月1日